9月13日上午,屏山县人民法院通过云上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案件。
原告陈某委托被告赵某为自己小孩办理入学一事,给了对方10000元“辛苦费”,双方约定未办成事,将全额退还。 后因陈某小孩入学一事未办成,被告答应返还10000元,但陈某多次催要无果,故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后,了解到被告在外地,不方便来法院参与诉讼。从有利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承办法官联系被告通过法院云上法庭进行调解,并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由被告赵某在2022年2月前将10000元给付原告陈某。
屏山法院立足司法职能,利用信息化建设,探索“云上法庭”,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司法的便捷性和高效性,使便民利民司法措施真正接地气、惠民生、保民安。
(曾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