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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联合惩戒,既要“不敢收”还要“不敢送”

来源: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丁如林 发布时间:2021-09-09 14:38:15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对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作出部署。

反腐需要源头治理。打虎、拍蝇都是从消极层面惩治腐败,通过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意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不敢为”。在利益面前,行贿人不择手段“围猎”党员干部,通过“走捷径”,顺利达到目的,破坏了公正、有序的竞争关系,污染了政治生态。光有打压收钱人还远远不够,“防护措施”再好,也难免有疏漏。

反腐需要紧盯重点。国家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为腐败发生高风险地带;组织人事、执纪执法司法、生态环保、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帮扶救灾、养老社保、教育医疗也是腐败风险较多的领域。要在发生风险较高领域、环节以更加健全的制度、监督手段预防腐败发生。

反腐需要多方发力。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根据职能职责严肃惩治行贿行为,依法没收、追缴行贿所获非法利益,取消不正当非财产性利益。建立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加大查处行贿的宣传力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推进行贿“不敢为”。

(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  丁如林)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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