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9日9时,K2060火车到达成都北站,彭山区公安分局3名警官押解拒执被告人刘某某从千里之外的新疆抵达成都,彭山区首例通过公安网上追逃抓捕的拒执被告人刘某某成功到案。
熊某某、郭某某、冯某某、汪某某因追索劳动报酬、民间借贷等分别于2017年、2018年将刘某某诉至彭山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了(2017) 川1403民初1529、1530号和(2018) 川1403民初2099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刘某某某应偿还熊某某、郭某某、冯某某、汪某某借款、工资等共计32.2万元。判决生效后,因刘某某未按判决履行义务,经熊某某、郭某某、冯某某、汪某某申请,彭山法院分别于2018年10月11日、2019年6月4日立案执行。上述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刘某某分别与熊某某、郭某某、冯某某、汪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刘某某未按和解协议履行。
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刘某某先后有经过查实的收入共计136025元,却拒不履行,其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彭山法院将线索移送区公安分局依法侦查,经审查,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刘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被提起公诉。该案审理期间,刘某某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此后多次以在外地追债为由拒不到案。区法院遂签发逮捕令,由区公安分局对刘某某执行逮捕。经区公安分局电话通知,其亦不到案,故区公安分局对其启动网上追逃,并在新疆成功将其抓获。
建立执行联动机制是集合各方力量解决执行困境的有效途径。今年以来,彭山区法院共向区公安分局移送涉嫌拒执案件9件9人,有2件已进入诉讼,其余正在侦查中。
据悉,该院在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依托执行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执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与区公安分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乡镇等执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依托网络平台等手段深推联动执行,多渠道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及其财产线索,共完成车辆查控2000余件次,不动产查控2000余件次,联合乡镇、街道、社区网格员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568件次,在强化解决执行困境的同时,一张以惩失信、打拒执、强执行为“点”,执行联动为“面”的法网也越织越密。
(谌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