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 微法院“掌上”开庭解纠纷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 作者:毕梦媛 发布时间:2021-08-31 14:14:58

图片2.png

近日,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一承办法官使用“四川微法院”平台“掌上”开庭审理原告胡某与被告王某某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原被告分别在重庆市和湖南省。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原被告,告知双方可以线上诉讼,足不出户参加庭审,双方当事人均确认同意在线诉讼。

图片1.png

开庭前,承办法官向当事人电子送达传票,确定线上开庭日期,指导原被告在 “四川移动微法院”进行身份认证,提前掌握相关操作流程,并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四川微法院”平台进行证据交换。庭审中,双方当事人通过线上诉讼充分发表意见。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区法院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切实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把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用足用好。(毕梦媛)


责任编辑:刘华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