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一承办法官使用“四川微法院”平台“掌上”开庭审理原告胡某与被告王某某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原被告分别在重庆市和湖南省。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原被告,告知双方可以线上诉讼,足不出户参加庭审,双方当事人均确认同意在线诉讼。
开庭前,承办法官向当事人电子送达传票,确定线上开庭日期,指导原被告在 “四川移动微法院”进行身份认证,提前掌握相关操作流程,并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四川微法院”平台进行证据交换。庭审中,双方当事人通过线上诉讼充分发表意见。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区法院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切实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把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用足用好。(毕梦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