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依法打击拒执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叙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申请执行人自诉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并当庭宣判,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孙某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案情简介:2019年4月,叙州区人民法院对薛某与孙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确认:孙某于2019年5月31日前偿还薛某借款12万元,孙某收到民事调解书后拒不履行。2020年11月,薛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依法向孙某发出执行通知书,但孙某仍拒不履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孙某名下小轿车一辆并责令孙某限期交出车辆。但是,被执行人孙某收到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后拒不配合交出法院查封车辆,属于有能力履行却拒不执行,已经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21年7月,申请执行人薛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叙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作为民事案件被执行人对人民法院的生效调解书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其行为严重损害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侵犯了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正常执行活动,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被告人孙某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承认过错并主动交出查封车辆,法院决定对孙某酌情从轻处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叙州区人民法院结合案件被执行人拒执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递进式地依法适用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搜查、限制出入境、预处罚(预拘留、预罚款)、罚款、拘留、移送打击拒执犯罪、自诉追究拒执犯罪等惩戒和制裁措施,多措并举加大对拒执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是内外联动形成打击拒执合力。强化法院对外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打击拒执犯罪侦诉审协同机制,对拒执公诉案件的线索移送、证据采集、工作衔接等形成统一意见,提高案件流转效率;强化法院内部打击拒执“立审执一体化”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设立专职拒执联络人,刑庭、执行局分别成立专门合议庭,专职办理涉拒执案件。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法官能力素质。对执行干警开展专题培训,提高执行干警证据收集、把握罪与非罪等方面的能力,增强干警打击拒执罪的主动性。三是加大打击拒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利用法院官网、两微一端、新闻媒体等多方平台,全方位发布打击拒执罪行动的进展情况,曝光典型案例,开展舆论攻势,积极展示打击成效,扩大影响形成威慑,全力攻坚执行难。
2021年至今,叙州区人民法院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已经作出司法拘留41人、罚款36人,移送公安机关打击拒执犯罪案件6件9人,追究拒执犯罪4件4人,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2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何保均 张静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