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等重大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全过程,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同时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在司法救助工作上下足了功夫。截至8月,盐边法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件,救助当事人12人,救助金额19万元,用心用情为涉案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增加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感受度和获得感。
在日后工作中,盐边法院会继续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精髓,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努力做到积极救助,一个不漏,一个不少。对此,盐边法院执行局局长黎祥有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是坚持四项救助原则。坚持辅助性救助,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特定案件当事人;坚持公正救助,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兼顾当事人实际情况和同类案件救助数额;坚持及时提供救助,确保及早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属地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原则上都由案件管辖地负责救助。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扶贫、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及时、全面掌握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及时提供救助。三是规范司法救助程序。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进一步推动盐边法院司法救助细化操作规范,确保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化。(窦佳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