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锦旗送法官 当事人表感谢

来源:攀枝花中院 作者:苏祥伟 发布时间:2021-08-21 20:42:19

 

2.JPG


“多亏了法院为我主持公道,不然我真是不知道怎么继续下去……”。8月20日,王女士一早便手持锦旗来到了攀枝花中院,将写有“办利民之事 怀爱民之心”的锦旗送给案件承办法官,并不断向法官表达感激之情。

因为一起普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买受人一直拖延支付货款,王女士通过各种方式追讨货款均未讨回疲惫不堪。最终决定起诉要求买受人支付货款,起诉前很多人告诉她“打官司没用,浪费了金钱和时间依然拿不回钱”。但王女士还是选择向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买受人支付货款,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随后买受人不服一审判决向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庭审上,为了逃避付款义务,买受人再次提出多条不支付货款的理由,面对此景,王女士多次情绪几近崩溃。

庭审后,承办法官坚定地告诉王某“你放心,事实不会因为辩解改变,法院会公正裁决”。这样一句话让处在崩溃边缘的王女士倍感温暖。承办法官调查清楚案件事实后,迅速做出判决,现王女士已经拿到了货款。王女士肯定攀枝花中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其实我们只是做了该做的本职工作,但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肯定,这也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支持和鼓励。”承办法官接过锦旗后衷心感谢王女士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肯定。

鲜红的锦旗不仅是当事人对法官公正办案的认可,也是对攀枝花法院工作的肯定。攀枝花两级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不断提高工作质效,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苏祥伟)

 

 


责任编辑:刘华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