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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法院:集中约谈震慑 8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执行款310041元

来源: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作者:杨著冰 毛吉宇 彭屏 发布时间:2021-08-18 17:17:41

8月18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通过集中约谈被执行人,敦促宜宾市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当场给付受伤民工陆某工伤赔偿款75000元,成功执结该起劳务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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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某系宜宾市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员工。20197月,陆某在某外国语学校宜宾校区做保洁服务时,不慎从梯子上摔下来,造成多处骨折。经医院治疗后,陆某生活仍不能自理,需要人护理。陆某与宜宾市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联系,请求赔偿其损失,双方多次协商未果。20213月,陆某将宜宾市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诉至翠屏区法院。翠屏区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宜宾市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陆某因提供劳务造成的损失共计79038元。判决书生效后,宜宾市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履行赔偿义务。20217月,陆某向翠屏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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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屏区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调查宜宾市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财产情况,依法冻结了其公司经营账号,但未调查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该公司系自然人独资企业,可依法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通过查询后,承办法官查封了宜宾市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位于宜宾市上江北的一套住房。

当天,承办法官将王某传唤到院,进行约谈教育。经过法官释法明理,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王某当场一次性支付陆某赔偿款75000元。“法院开展这样的行动太好了,不仅帮我拿到了赔偿款,还让被执行人受到了教育和震慑。”陆某说道。

为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和公信力,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翠屏区法院组织开展“集中约谈”专项执行行动,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3名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传唤到院,进行集中约谈和法治教育,敦促他们自觉履行义务。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见证了此次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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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屏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围绕为什么必须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和法院打击“老赖”所采取的措施,从成本、面子、亲情、利益方面给23名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算了“四笔账”,严厉告诫并希望他们主动履行义务,切勿以身试法,否则法院将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查封财产、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在强大的法律攻势下,8名被执行人当场主动履行义务,给付执行款310041元。8名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涉案标的124万余元。

“下一步工作中,翠屏区法院将针对拖欠职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劳动报酬、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重点涉民生案件,常态开展专项执行行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持续保持对“老赖”的高压严惩态势,并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及时处置涉案财物,切实维护并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翠屏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今年1-7月,翠屏区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915件,执结案件3028件,执行到位案款5.3亿元。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杨著冰 毛吉宇 彭屏)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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