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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助推优化营商环境

——筠连县人民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
来源: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 作者:陈利萍 王正义 发布时间:2021-08-17 09:32:1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筠连县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助力县域营商环境大提升,近日,筠连县人民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筠连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聂莉到会指导,筠连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浩及分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筠连县经开区管委会、企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图片1:会议现场.JPG

会上,胡浩院长向参会人员介绍了筠连县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并结合《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就法院如何发挥职能作用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了详细阐述。参会人员围绕“僵尸企业”处置开展了深入交流,对“僵尸企业”处置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逐一展开了剖析探讨,达成了“僵尸企业”处置的诸多共识。

图片2:筠连县委常委聂莉.JPG

聂莉部长指出,筠连县法院召开此次推进会时机恰当,意义重大。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服务招商引资工作,充分盘活闲置的土地等资源要素,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需要加快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各职能部门在“僵尸企业”处置上既要分工明确又要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职责,找准工作重点和着力点,完善处置方案,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各项工作,妥善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在后续招商引资进程中,应通过合同等方式完善企业退出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僵尸企业”产生。

图片3:胡浩院长作总结.JPG

胡浩院长表示,推进“僵尸企业”处置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中之重,各职能部门应加强配合、团结协作、一体推进。一是畅通府院联动机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统筹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各职能部门要统一对政策法律的理解和掌握,统一对问题的认识和判断;二是依法设立破产援助基金,推动无产可破的“僵尸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有序退出市场,释放土地、厂房等生产要素;三是充分发挥破产管理人职能作用,积极向上争取重视支持,培育本地破产管理人市场,服务本地经济健康发展;四是结合“僵尸企业”实际情况,因企制宜、一企一策,科学选择和运用预重整、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清算程序,有效管控衍生风险。

(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 陈利萍 王正义)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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