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2日,泸州市泸县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对五起危险驾驶案和一起非法狩猎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六起案件均系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被告人对案件事实均无异议且认罪认罚。该院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对上述六件案件进行了集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采取了集中告知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和相关法律规定,在审理阶段分案审理,在宣判阶段又集中宣判的模式。同时对庭审程序依法进行了大量的简化处理,在庭前由书记员核实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受法律处分情况和被采取强制措施等情况,庭审中省略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仅保留了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量刑建议和证据名单、审查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合法性、被告人作最后陈述等必要的法律程序。宣判后,各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
泸县法院利用速裁程序集中审理和宣判刑事案件的方式推进刑事诉讼走上“快车道”, 整个庭审过程仅用时近五十分钟,平均每起案件8分钟左右,让刑事诉讼跑出了“加速度”。相较于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它不仅提升了办案效率,让公平正义来得更加及时,而且在节约司法成本,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刑事案件繁减分流、让“繁案精办,简案快办”等方面更是有着积极的意义。
(周文莉 沈西 张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