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峨眉山市法院联合龙池镇河心村村委会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就抚养费问题达成调解协议,圆满结案。
陈某与林某相识恋爱结婚,并生育一儿,后二人感情不和于2018年协议离婚,并约定儿子由林某抚养,陈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800元。离婚后,陈某仅支付一年抚养费,从2019年4月起未支付原告抚养费,原告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后,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得知,原告已是第二次对被告提起抚养费诉讼,被告对于参与诉讼有极大的抵触情绪,为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承办法官一行来到被告家中,将应诉材料送至被告本人手中,但被告依旧表示拒绝参加诉讼。
为促进双方妥善解决问题,承办法官找到当地村委会干部,邀请其参与本案调解,希望借助村委会干部了解当事人实际情况、威信高的优势,联合化解该起矛盾纠纷。
8月11日上午,双方当事人及村委会干部来到峨眉山市法院家事调解室,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表示自己生活困难无力支付抚养费,原告母亲也表示自己不会让步,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一边从法律角度释法明理,告知抚养费案件的处理流程及法律后果,一边征询当事人对抚养费支付的意见,提出多种调解方案供当事人选择。村委会干部魏某和支书伍某则对被告进行安抚、耐心劝解,告知被告抚养孩子是法定义务,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在法院和村委会的协同配合下,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峨眉山市法院积极探索家事纠纷调解新思路、新途径,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通过“法院+村委会”联合调解的模式,形成协调配合、通力合作的工作新格局,使家事纠纷化解渠道更加多元、效果更加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