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执行大会战行动,进一步加大对逃避执行的依法打击力度,近日,得荣县人民法院在“拒执大打击”专项执行行动中,依法对两名被执行人作出拘留决定。
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是每一个公民的法定义务,然而总有人想着能拖就拖、能赖就赖,甚至为了逃避法院的强制执行耍起小聪明,致使申请人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近日,得荣县人民法院受理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该案被执行人之前本已痛快的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但之后却未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经执行法官多次电话沟通、释法明理,该案二被执行人张某某和李某某仍一直拖延给付时间,迟迟不愿履行偿还义务,且变相逃避执行。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执行干警赴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在当地找到该案二被执行人,将两人控制并带回得荣法院,做完核酸检测等一系列检查后,对二人依法采取拘留十五的强制措施。
下一步,得荣法院为有效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将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执行威慑,促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全力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法官寄语:在此次“拒执大打击”专项行动中,被拘留的其中一名被执行人,是借款方(即另一名被执行人)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具有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若逾期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也会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所以,替人担保需谨慎,别让“义气”坑了你。(格桑拥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