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定县法院海螺沟法庭顺利解决了一批系列案,案涉三个原告起诉被告装修材料款买卖纠纷和劳务纠纷。
被告曾某系外地到泸经商人员,在泸定县磨西镇、泸桥镇等地承揽房屋装修工程。期间,被告曾某在原告王某、李某处购买装修材料,但一直拖欠二人的材料款1万余元未付清,此外被告曾某还拖欠欠原告赵某劳务工资4千余元。
被告曾某在向三原告出具欠条和劳务工资结算单后始终未按期支付,被起诉至法院。
原告了解到被告在泸定的装修工程即将完工,不久后便会离开泸定。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原告立即联系承办法官说明情况。
承办法官知晓情况后,为了尽快让民工拿到劳务工资和材料款,庚即与被告曾某联系,联系未果后又立即前往被告的工地寻找,后经多次联络寻找,终于联系到被告。
7月19日上午,海螺沟法庭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这一系列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谢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