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多民族国家。研究民族传统法制文化,将民族法制文化精髓运用于司法活动,有利于解决民族工作和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当前诉源治理成为各级法院面临的现实难题,如何将优秀民族传统法制文化融入诉源治理的司法工作亟待研究完善,二者之间的完美结合既要综合运用,也要因地施策。笔者所在的Y市P县作为移民搬迁安置县、传统农业山区县、经济跨越转型县、脱贫攻坚摘帽县,在诉源治理方面存在特殊性,本文就P县法院在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工作中如何以民族传统法制文化为指导,进而促进诉源治理问题的解决进行分析和总结。
一、诉源治理对传统法律文化的呼唤
Y市P县是Y市西部区域中心城市,受长江经济带发展、四川南向拓展开放和成渝地区协同一体化等政策利好,P县在承接纺织产业转移、科技协同创新、乡村振兴示范、脱贫攻坚巩固等方面呈现出积极良好态势。P县从传统农业山区县向现代经济跨越县迈进过程中,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种疑难复杂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呈“井喷”式增长,2020年受理各类案件3430件,人均办案171.5件。随着案件不断增长,基层矛盾纠纷呈现复杂多元态势。一是涉诉主体多元化。矛盾纠纷主体从之前的自然人之间大量升级转变为自然人与法人、社会组织、基层政府或各组织之间的矛盾。二是纠纷类型多样化。婚姻家庭、民间借贷、邻里关系、买卖合同等传统民事纠纷与房屋拆迁、土地流转、财产租赁、合作开发等新兴类型纠纷多样增长。三是同类纠纷多起化。经济形势与宏观调控政策持续影响下的房地产系列纠纷以及农村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引发的征地拆迁补偿、进厂务工劳动合同等系列纠纷大幅增多。从司法统计数据看,从2016年开始,P县法院陆续受理县内楼盘所涉有关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的同类批量案件就高达2754件。该类纠纷处理稍有不慎,极易演变为集体上访事件。
面对这些纠纷,如何引导当事人根据不同纠纷类型和自身需求选择适宜的纠纷解决方式?如何快捷、经济、高效处理纠纷?各级人民法院必须担负起基层社会治理的引领性和构建性功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企盼。导入和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法制文化是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必然要求。儒家号召“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道家倡导“无为而治、臣下有为”、法家强调“圣人执要”等均可以看到中华传统法制文化在源头处对社会问题和社会治理的高度关注。这些优秀传统法制文化与基层诉源治理理念不谋而合、相互共生,许多有益的文化因素正可为基层诉源治理中产生的问题提供解决思路。
二、传统法制文化与诉源治理的契合
诉源治理强调通过多元解纷途经来化解纷争和实现利益保护,通过发挥规则之治和社会化解双重功能,推动城乡基层治理和市域治理现代化,形成国家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局面。传统法制文化博大精深、内涵丰富,突出和风细雨式化解矛盾,本文选取无讼文化、以和为贵、以德治国三大理念,结合P县法院诉源治理具体案例,就中华优秀传统法制文化因素如何影响和解决矛盾纠纷作为诉源治理的现实样本以供参考。
(一)无讼文化
孔子曰“听讼,吾犹人,必也使无讼乎。”即听诉讼审理案子,我也和别人一样, 目的在于使诉讼不再发生。通俗讲是指统筹行政、司法、社会、公众等多方力量,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逐步形成止讼、化讼、少讼乃至无讼的良好氛围。
【案件索引】示范调解促百余类案诉外和解——郭方等27人诉四川钜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案
2015年期间,郭方等140余户购房者先后与钜正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钜正公司未能依约按期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相关手续,也未向郭方等人支付违约金,双方为此产生纠纷。27名购房者率先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钜正公司限期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支付延期办证违约金。其余100多名业主在观望中,期待法院结果以确定是否起诉维权。
速裁团队接手案件后,发现原告其实对违约金并不那么在意,核心还是产权证。考虑到房屋权属证书办理审批环节所涉政策性强,需要开发商、购房者以及登记机关相互协作,承办法官遂第一时间联系开发商、国土、税务等部门,通过多方协调努力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引导双方互谅互让达成“附条件给付违约金”调解方案,即若开发商在调解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不能履行完毕办证义务,自愿按合同约定继续给付全部违约金。双方当事人对该调解方案表示赞同,通过“附条件给付违约金”,一方面警醒开发商如果想免去违约金义务,势必积极为业主办理产权证,另一方面业主也能尽快实现自己核心利益获得产权证,即便出现开发商未按规定时间办好证的情形,业主方通过评判“判决结果”与“调解方案”的得失,也认为现有调解方案不会对其产生任何损失,故而双方乐于接受该方案。该批案件结案后,承办法官请诉内当事人利用自发建立的业主维权微信群向其他业主发布调解方案,最终促使其余100余户业主诉外和解。后期通过案件回访,得知该小区所有业主都在开放商承诺的时间内获得了产权证,没有一件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真正实现“事心双解”。
(二)以和为贵
《论语.学而》有云“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意思是礼的应用,以和谐为贵。古代君王治国方法,宝贵之处就在于此。在P县法院矛盾纠纷处理中,立足实际创新“四员力量+司法确认”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模式,实现矛盾调处和谐共生。
【案件索引】辜某、杨某等7人诉屏山县中都镇新都村2组、舒某1、舒某2物权保护纠纷案
1978年原中都公社出面协调以解决粮食指标和医院赔偿青苗费的方式从中都镇新都村2组征用土地1.2亩作为修建门诊使用。新门诊建成后,屏山县国土和屏山县城乡建设规划委员会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村镇房屋所有权证。2008年中都镇门诊(现为中都卫生院占地)解散,原诊所财产分配给职工辜某、杨某、袁某等人所有。2019年底,分配到住房的职工辜某、杨某等7人分别取得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欲对房屋中的共同院坝进行修缮改造,新都村2组以村民舒某1、舒某2等人为代表提出原土地为集体所有,原协调的政策未完全履行,原告拟修建的院坝一直荒废并无建筑应当由集体收回为由,阻碍辜某、杨某等7人改造房屋。辜某等七人起诉要求新都村2组、舒某1、舒某2立即停止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119950元。
收到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涉及人数多、案情久远复杂,遂通过分流引导邀请当地综治办、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参与调解,巧借综治特派员、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熟悉社区民情优势之力,在调解过程中引导各方当事人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在兼顾新都村2组集体利益与原告因被告阻工可能造成经济损失两个方面寻找平衡点,最终促成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为确保协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P县法院启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诉非衔接快速处理机制,及时出具民事裁定书,使得一起长达40多年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该案所体现的和文化思想,成为发挥规则之治和社会化解的多元解纷典范。
(三)以德治国
先秦儒家理论认为,德治可以改造人的心灵,以对人的道德教化为手段,来管理人们。现代中国德治的内涵是要将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结合起来,以德治为基础、以法治为保障,形成德法互补的多种理论体系,深刻影响社会各个领域。
【案件索引】“两所一庭”合力诉前化解陈某、秦某与四子女赡养纠纷案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做好农村老人赡养工作是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2019年7月,龙溪乡综治办接到村民陈某、秦某二老人求助反映其四个子女不尽赡养义务,二人基本生活无着落。老人不愿起诉,只希望政府出面解决此事。时值县人大领导驻村扶贫期间,遂立即召集诉调对接工作会,乡司法所、派出所及驻地人民法庭参加会议。经了解,陈某、秦某二位老人年迈且系当地贫困户,老人含辛茹苦将一儿三女抚养成人,但儿子自身带有疾病,经济条件差,三女儿现已出嫁,传统封建思想“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女儿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被人为免除。经会商研判后,几部门立即赶往老人家中找到大儿子释法说理,考虑到大儿子现实状况,其答应每月给付老人30斤大米。因老人三个女儿相隔较远,工作组成员又分别登门做三个女儿工作,最终达成赡养协议。
古话说“养儿防老”,虽说传统上老百姓一般把养老的义务主要放在儿子身上,但现代社会中,女儿和儿子一样具有对父母进行赡养的法定强制义务。动物尚能“乌鸦反哺、羊羔跪乳”,更何况万物之灵的人类,我们理应做的更好。先哲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 敬老爱幼作为传统孝文化的精华,正以其德润于心的作用实现治国安邦。
三、诉源治理对传统法制文化的挖掘探索
对优秀传统法治文化的尊重、借鉴与吸收是必要的,应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发掘传统法治文化的有益经验,构建非诉解纷挺在前、多元调解断其后的诉源治理机制,立足实际着力推动诉源治理往更高层面发展。
(一)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P县特色无讼文化。
在地方党委领导下,探索“无讼村(社区)”建设,整合试点辖县行政、司法、人民调解资源,在村、社区等自治组织共同参与下,依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以源头治理为切入点,通过身边案例、普法宣传、巡回审判,引导村、社区居民自我管理、服务、教育、监督,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推动形成良法善治、德法兼济的基层治理新格局。一是搭建平台、完善制度。成立创建“无讼村(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矛盾纠纷联动调处、递进化解制度、考核激励制度,做到矛盾纠纷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的工作原则。二是打造阵地,提供服务。建立村(社区)人民调解室、三官一师官调解室、法治文化广场,定期派人到试点社区(村)开展法制宣传、业务培训和提供法律咨询、开展巡回审判。三是挖掘提炼、复制推广。全力推进“无讼村(社区)”试点创建,利用无讼村(社区)工作群、“微咨询”便民服务平台、人民法院在线调解三大平台织密纠纷防范措施网,推动矛盾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为全县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并致力于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发挥彝族地区特色调解,推进诉源治理民族全覆盖。
以家法族规为主要表现形式的传统习惯法,历经千年沉淀,与国人的行为习惯相契合。P县作为彝族聚居区,家支是大小凉山彝族地区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社会形态,家支对个体家庭或个人具有约束力。家支通过“德古”、“苏易”调解以及家支议事会等方式,将发生的涉彝纠纷尽可能化解在当地,消除在诉前。一是党政引领,探索彝区治理新路径。在清平、屏边彝族乡成立“彝族纠纷调解委员会”民间调解组织。设置会长1名,调解员5名,由乡党委组织当地彝族群众推荐,把各家支中德高望重、热心奉献、善于协调的彝族人士纳入“彝调委”。二是创新求变,打造少数民族特色调解室。彝族地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涉彝婚姻家庭、土地权属、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等领域纠纷日益增长,由于彝族特殊的风俗习惯,依靠单纯的法律诉讼,往往达不到定纷止争的社会效果。为此聘请民族特色调解员黑勒拉哈,并以其名字打造“拉哈调解工作室”,充分运用家支个人调解和彝调委调解组织两种手段化解好每一起涉彝纠纷。三是移风易俗、倡导树立文明新风。加强对毕摩的教育、培训和引导,规范传承毕摩文化,出台《关于在民族地区开展移风易俗树新风的指导意见》,与村规民约共融,进一步引导彝族群众加强自治能力。
(三)培育自治组织体和秩序,实现社会矛盾前端化解。
我国作为具有历史传承持续性的国家,在文化与秩序的历史积淀中通过对自身秩序的重视、包容、挖掘和促进,微观上积极培育和引导社会多元共治组织体,使之成为凝聚公共价值和公民行动的载体,宏观上建构性的塑造公民秩序精神,最终形成自治自主、多元互依的扁平化社会结构,进而生成契约化的基层法治秩序,实现社会矛盾前端化解。一是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综治协调、法院指导、社会参与”的诉源治理共推格局,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全县平安法治建设考核,实现矛盾纠纷源头筛查。二是强化对调解组织及个人的培训指导,提供优质诉调对接司法服务。对乡镇司法所调解工作进行不定期培训指导;在交警队、乡镇综治维稳调解室、居民委员会设立巡回审判、调解、宣讲咨询点,以联调联动方式处理民事纠纷。三是引入第三方调解力量进驻法院,发挥其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减速器”、“防火墙”作用。在诉服大厅成立诉非衔接中心和多元调解中心,引入律所与人调委常态化入驻诉非衔接工作区,借助行业优势做实非诉解纷机制。
结语
传统法制文化作为社会治理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历史长河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作为既往社会行为的规则在今天仍然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以潜在、持久的方式对人们的行为和心理进行引导,进而形成一个纠纷解决速度快、成本低的社会秩序快速修复体系。传统法制文化以文化人,重塑人们对传统礼法和治理秩序的理解既体现对传统法制的新认同,也对立法当中的家国本位、伦理情怀赋予新的内涵,深刻理解传统法制文化的本源与特质,从中汲取经验智慧,在尊法重德的道路上推动诉源治理达到新高度。
(屏山县人民法院 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