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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问题线索核查,提升线索处置质效

来源:盐边法院 作者:杨懿 发布时间:2021-07-14 22:03:33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盐边法院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大接收、详登记、细分流、真落实、强督办、必反馈”的理念,确保提升线索核查质量。

一、问题线索大接收。及时收取省、市、县教育整顿办公室交办及群众电话举报、来信来访等问题线索,由问题线索工作组进行登记,通过线上线下设置举报箱、多种方式公布专项举报电话等方式拓宽来信来访渠道。对不属于法院职责范围内的线索问题及时向举报人说明情况,引导帮助其向有权处理的单位反映。截至2021年7月8日,我院共登记省、市、县教育整顿办公室交办问题线索21件,其中办结20件,1件尚在办理中。通过举报箱等收取来信来访件20余件,均已核对并办理完毕。

二、问题线索详登记。实行线索分类登记流转,进行台账化管理,工作台账详细录入线索件来源、编号、收件时间、线索人信息、联系方式、被举报人姓名、职务、举报内容、处理意见等。做到实事求是登记问题,认认真真核查问题,依法依规处置问题。

三、问题线索细分流。对收取的交办线索和举报线索,由问题线索工作组人员进行初核,对明显不实的举报做好记录并根据相关规定对恶意举报者予以回应,对属实的线索严格审查,仔细核对,确保举报线索、问题无遗漏并移交有关业务部门进行处理。除省、市、县教育整顿办公室交办问题线索外,同时对2018-2020年的49件信访案件重新梳理、核查,确保不漏掉任何一个线索。

四、问题线索真落实。对问题线索核查办理采取严格时间限制,在交办业务部门后,立即确定案件评查人及核查责任人,对重点线索优先处理。实行线索核查“三负责一研判”制度,院领导班子亲自接访举报人,倾听其诉求并释法明理。线索核查报告由主办干警、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长层层审核,对每一条线索严格进行研判定性,初核后报请问题线索工作小组讨论作出办结报告。截至2021年7月8日,院领导班子成员共接待来信来访20余人次,群众满意度较高。

五、问题线索强督办。压实主体责任,院领导班子及问题线索工作组加强与省第三指导组及驻政法纪检检查组的联系沟通。对反映枉法裁判、消极执行等职务违法线索举报,涉及审执工作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履职合法合规评判的,开展案件评查,发现确有举报情形的立即移送有关机关处理。截至2021年7月8日,共计评查来访案件20余次。

六、问题线索必反馈。线索举报件办结后,承办部门向线索工作小组报送办理情况和结果并及时将办结的线索材料装卷归档,实行“一线索一卷”,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办结后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反馈,属于实名举报的,及时告知举报人反映问题的调查结论及处理结果,并做好记录。确保每件线索“查实有结果,查否有证据,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截至2021年7月8日,作出反映情况办结报告20件,核查办结情况采取现场告知或电话告知的方式反馈给反映人。对省、市、县教整顿办交办的20件问题线索,均已经向反映人作出回访并制作回访记录20份。

盐边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晓凯指出,查纠整改是教育整顿的关键环节,线索核查有力是有效推动查纠整改取得实效的关键步骤,对此,在坚持 “大接收、详登记、细分流、真落实、强督办、必反馈”理念的基础上,更要做到“高效、细致、精准”,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问题线索核查的工作任务。(杨懿)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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