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合和培育多元化的主体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工作,发挥法院在基层治理的积极作用,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率先提出了按照“党建引领+法官指导+综治参与+群众自治”的方式成立“社区法庭”的构想。近日,泸县法院与相关政法单位、社区就“社区法庭”建设开展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泸县法院根据近年来尤其是2021年上半年民商事案件审理的总体情况,具体阐释建设“社区法庭”的现实原因和初衷,提出建设和运作的初步想法,向与会单位和社区详细了解当前社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基本情况及重难点,并就“社区法庭”的人员配置、场地、经费、具体运行模式等问题进行深入协调会商。
与会单位和社区纷纷表示,“社区法庭”是开展市域社会治理与诉源治理工作互相促进的一项重要举措,将全力支持和配合“社区法庭”的建设和运行,积极配合法官下沉社区,努力提升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时,泸县法院将对收集的相关情况和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进一步探索建立“社区法庭”相关机制,并与相关政法单位、社区等定期联系会商,强化各方工作交流配合,凝聚合力,推进“社区法庭”的成立与运行。
据悉,为推进“社区法庭”建设,泸县法院选取3个社区为试点社区,由法院指派法官具体指导社区矛盾化解,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法治培训、调解业务指导等活动,凝聚和整合社区干部、党员、辅警、网格员、专职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社区贤达等社区治理“微力量”,以点带面、以面联片推动社区矛盾纠纷化解。
(刘静 郭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