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党一百周年之际,八旬老人将一面写有“为百姓排忧解难 做人民满意公仆”的锦旗送到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表达对法院干警积极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感谢之情。
周某于2016年期间,在内江市市中区“××修养堂中医养生健康管理机构”(实际经营者夏某)购买保健品三套,合计8940元。周某吃了一盒保健品发现并没有被告夏某宣传的疗效,故找夏某退款。夏某承诺退二套5960元的钱后人去楼空。
周某寻找夏某未果,遂起诉至法院,因证据原件遗失又申请撤诉。2020年,周某找到原件后再次诉至法院,市中区法院受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送达,夏某收到诉讼资料后并未出庭应诉。
市中区法院依法缺席审判后,夏某仍未主动与周某联系,故周某申请执行,最终将周某申请的5960元执行到位。
小小的锦旗是当事人对市中区法院工作的认可,也体现了法院干警的为民情怀。市中区法院干警不因案件标的小而忽视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益,严格依法办案,保障群众权益,扎实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落到实处,以提高群众满意度来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政法教育整顿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