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您是申请执行人王某吗,你申请执行的劳动争议案,案款54393.15元已执行到位,近期将支付到你立案时预留的银行账户,请注意查看。”这是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做出的执行完毕告知。
王某在屏山某房地产公司从事销售工作,2019年4月,王某与公司因销售提成、基础工资、双倍工资等薪酬待遇发生劳动争议,王某于当月提出辞职。2020年4月,王某将该纠纷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因对仲裁不服,双方均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4月1日,该案由法院作出判决,由公司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王某工资、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共计54393.15元。因房地产公司判决生效后未主动履行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本案系涉民生案件,屏山法院执行局按照涉民生案件快速办理流程的操作,开设在立案大厅的执行事务中心在立案当日就进行了网络查询。案件移送到执行局承办法官时,查询结果就已经反馈,考虑到被执行人开设的银行账户就在本地,快速执行团队当即决定,开展线下扣划工作,尽快为当事人实现胜诉权益。至此,本案从当事人申请执行,到执行到案款专户,通知申请执行人查看标的款到账,仅仅用时三天。
近年来,屏山法院坚持把涉民生案件执行作为执行工作重点突破口之一,开设了涉民生案件绿色执行快速通道,并且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还对特殊困难群体开展司法救助,千方百计维护人民群众胜诉权益。
(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 吴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