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畅通司法绿色通道,解决了现役军人林某的燃眉之急,维护了军人的合法权益。
隆昌市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赵某某与被执行人林某君、樊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林某君的银行账户。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向隆昌市法院发函,请法院对该部队现役军人林某提供法律帮助。
经查明,因林某君无力支付孙女林某怡的保险费,从2017年起由现役军人林某为女儿林某怡的实际投保人,由林某缴纳保费。因部队防疫原因,林某未能办理投保人变更手续。但保费实际由林某的工资账户转入原投保银行卡,即被执行人林某君的银行卡。林某在不知该银行卡被法院冻结的情况下,于2021年6月9日转入38589.97元,为其女儿林某怡缴纳保险费,因法院冻结,保险公司未能扣款成功。
面对部队的请求,隆昌市法院高度重视,由执行局副局长魏乔和承办法官计大姝立即组织查证,查明事实后,及时通知申请人赵某某到院,向其进行了法律释明,申请人当场表示理解,并同意解除对该款的冻结。
该案在一天的时间内就得以顺利解决,维护了军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郭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