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认识“三个规定”对确保司法公正、司法廉洁的重要意义,6月18日。得荣县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召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集中学习会,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孙菊花主持。
会上,传达了《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地方各级法院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情况的通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全省法院2021年1季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情况的通报>的通知》,并集中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具体内容,对规定的人员范围、违反规定的具体行为以及违规后要承担的后果等内容进行了一一领学,对“三个规定”再学习、再教育,讲清不如实填报所要承担的责任和后果,教育干警要打消顾虑、端正态度、做到“逢问必填”“随问随填”。
会后,通过观看人民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培训视频,切实帮助全院干警熟练掌握平台的填报要求和操作要领,进一步提高填报质量,做到如实填报、准确填报、规范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