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之年,本该颐养天年,尽享天伦之乐,但1929年出生的“20后”、今年91岁高龄的许某却要与自己73岁的妻子姚某离婚。
近日,威远县人民法院山王法庭的接待室来了一群人,双方情绪十分激动,一度在法庭发生了激烈地争吵。
据了解,来访的人正是许某的儿女、许某老伴儿姚某和她的儿子,许某与姚某两人是重组家庭,经人介绍于2017年结婚,结婚前期,老两口能互相照顾,看着父母老有所依,双方的子女也非常的开心。
但是,最近因许某患上脑溢血瘫痪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吃饭都需要人照顾,许某的子女考虑到姚某年岁已高,就准备将父亲送到养老院去生活。但由于养老院每月需花费近4000元,医疗费一月还要花费近1000元。因许某的养老金每月有4000元左右,许某的子女就提出用父亲的养老金来支付养老院及医疗费用,不够部分就由他们自己承担,但姚某的子女却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姚某现在没有生活来源,许某的养老金应支付几百元给姚某当生活费后再去支付养老院及医疗费用,否则就不愿意交出医保卡和银行卡。因此,双方子女因为姚某的生活费产生矛盾,一气之下闹到法院,要法院判决老两口离婚。
了解到离婚的原因并非两老人的意愿,山王法庭庭长李晓路法官首先就向村里了解情况,得知两家人平时生活很融洽,很少发生争吵。 得知该情况后,李法官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感觉该案双方矛盾并不是很大,只是由于没有进行坦诚有效沟通才导致矛盾的产生,于是,立即联系到其余的两个子女到庭,想通过诉前调解来化解矛盾。
调解过程中,李法官首先详细地向双方讲解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耐心的劝说其子女:“你们的心情我都理解,大家都是为了两个老人能安享晚年,能够过得幸福,本来老两口一直生活得很愉快,现在却因为这样的小矛盾闹到法庭,你们这样闹,老两口才是真正的不开心。现在大家生活条件都好了,婆婆的生活费又不是多难的一个事情,你们说是不是嘛,家和才能万事兴。”
听了李法官的劝说,许某的子女向李法官坦露:“不是不愿意支付姚某的生活费,只是自己父亲生病,自己心里也有气。”姚某的儿子也表示:”许某的养老金就用去支付养老院及医疗费用,母亲的生活费就由自己来承担。”
通过李法官近3小时的耐心调解和劝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冰释前嫌,决定不再起诉,事后纷纷向李法官表示感谢,感谢李法官用心来化解他们的矛盾,还表示,走出法庭后两家人一起去养老院看望许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