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近日,攀枝花市东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毅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谭某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一案。市委编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攀枝花钒钛园区税务局等单位80余人现场旁听了此案。
庭审前,蒋毅认真阅卷,熟悉案情,召集合议庭成员对认定案件事实、性质及量刑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召开了庭前会议;针对案件特点,合议庭对庭审提纲进行反复斟酌,力求在全面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同时,充分体现认罪认罚制度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的价值。
经庭审查明,被告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2010年至2012年负责处理本市某小区安置遗留问题过程中,先后挪用张某、卢某某、周某某等5户安置户交纳的购房款共计人民币38.9万元;2012年下半年,在负责某公园后山弃土场安全隐患治理工程项目征地中,帮助本市某村原支部书记编造“征地补偿协议”,套取国家10万元征地补偿款作为“工作经费”;2013年至2019年,多次为他人在拆迁补偿方面谋取利益,累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1.3万元,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分别构成挪用公款罪、受贿罪。
被告人谭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表示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不应为了谋取金钱利益知法犯法,今后一定痛改前非,不再让家人失望。
旁听人员表示,亲眼目睹身边人因挪用公款、受贿走上了被告席,直观感受职务犯罪的严重后果,思想受到了很大触动,在今后工作中,将以此案为鉴,坚守底线,遵纪守法,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忠诚履职,廉洁从政,避免一失足成千古恨。
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是法院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东区法院积极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一把手”主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不仅发挥了领导表率作用、执法办案“传帮带”和示范、引领作用,还激发了一线法官的工作热情,有效推动了全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李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