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对接联系。基层法庭与辖区街道村社人民调解员建立对接关系,将矛盾纠纷化解前移村社,搭建诉前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引入诉前人民调解员等机构进驻法庭,宣传引导当事人多采用调解的方式解纷,定期深入街道、社区、学校、企业,聚焦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遗产继承、邻里关系等问题,截至目前,累计走访企业95余家、沿街商户300余家、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
(2)开展特色调解。在法庭建立具有特色彝族“德古+法律”多元化调解室,“德古”汉语意为“法官”,在调解彝族群众纠纷时,请“德古”进行翻译、调解,坚持耐心听诉、细心辩诉、爱心解诉、攻心息诉的“四心”调解理念,采取家事纠纷亲戚调,土地纠纷地头调,相邻纠纷现场调,打架纠纷成本调,将心比心换位调,微信聊天随时调、复杂案情综合调等多种调解方法,真正做到纠纷深入到少数民族乡镇,截至目前,今年6月共审结民事诉讼案966件,调解221件,撤诉、准予撤诉处理200件。
(3)强化多元化解。坚持发扬“枫桥经验”,多措并举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秉承“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难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理念,畅通渠道、打通关节,聚焦百姓反映较多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落实“党员法官值班制度”,今年以来共接待36批78人次,党员法官值班调解纠纷30余件,打造了“党建引领、服务集成、化解多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工作新格局。 (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