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得荣县法院院长作“三个规定”宣讲

来源:得荣县人民法院 作者:扎西志玛 发布时间:2021-06-16 20:22:32

QQ图片20210616202135.png

为进一步深化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认识,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6月15日,得荣县组织召开县四大家领导干部“三个规定”宣讲及承诺专项行动会,得荣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菊花作宣讲报告,全县四大家和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孙菊花院长从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象范围、违反“三个规定”的具体行为、干预司法的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我省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主要做法和成效、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建议、相关典型案例等方面作了深入浅出、全面系统的宣讲解读。

此次“三个规定”宣讲会,进一步强化了县领导干部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学习和认识,为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头示范作用、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奠定良好基础,推动领导干部当好“带头人”,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纪意识,营造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切实防止干预司法、推进严格执法、维护法治权威。(扎西志玛

 


责任编辑:刘华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