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党支部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近日,筠连县人民法院制定并出台了《党支部工作操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紧紧围绕制定目的和指导思想,对筠连县法院3个党支部的设立、支部委员的配备及任期、党支部工作开展应当遵循的原则进行规定,对党支部委员会各委员的职责进行分工。明确党支部要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引导和激励党员创先争优,密切联系群众的基本职责。
《规定》要求党支部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同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 古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