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都对这个案子不抱希望了,被执行人没得可以执行的财产,没想到你们还是帮我把钱执行回来了,太感谢了!”近日,峨眉山市法院执行局顺利执行一起因雇佣引发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周某执行到赔偿款6万元,该款当场交付到周某的手中,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据悉,2019年周某受被执行人王某雇佣在峨眉山市某柳杉林从事搬运木材工作,在木材运输过程中因运输木材的索道支架倒塌压迫周某腰部,随即送往峨眉山市中医医院治疗,治疗出院后周某通过成都蓉城司法鉴定中心确定为伤残等级八级。为维护自身权益,周某诉至法院,经峨眉山市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执行人王某赔偿申请执行人周某各项损失合计19万余元。首执案件中,双方当事人曾自愿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一直未按和解协议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5月20日周某申请恢复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法官查明,被执行人在法院作出判决后随即与其配偶协议离婚,将原夫妻双方名下房产变更登记至其配偶名下,现被执行人名下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立即将调取的被执行人协议离婚并变更登记名下房产的材料提供申请执行人,引导申请执行人行使撤销权。同时,因被执行人在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分文未付,案件恢复执行后也未向人民法院申报个人财产,执行法官依法决定对其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在被执行人被拘留期间,执行法官积极联系被执行人亲友,主动邀请申请执行人的帮扶干部及当地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案件调解,经多方努力,被执行人亲友自愿为被执行人履行6万元赔偿义务。
考虑到本案申请执行人周某系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司法关怀和温暖,峨眉山市法院执行局已启动对贫困户周某的司法救助工作,目前该案的司法救助程序正有序推进。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张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