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大意转错账。近日,威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李涛法官办理执行童某追缴诉讼费一案,案件标的为725元。案件立案后,李涛法官随即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并通过“总对总”执行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有71.51元的财产,接到通知后被执行人童某到执行局主动履行,李涛法官书面告知他,只需在“一案一账户”的指定账户中打入653.49元即可。可“粗心”的童某,只打入615元到指定账户,于是,李涛法官又打电话提醒童某,还差38.49元,可童某依然“粗心”,打入38.95元到指定账户。
法官退款获称赞。在结案过程中,李涛法官发现童某在转账过程中多转了4角6分,因童某在外务工,李涛通过多次电话联系方才联系到童某,在讲明情况后让其提供本人的银行账户,表示法院会将多转的4角6分退还,董某称金额较少,不用退还。
李涛法官秉持“一分钱也不能多收”的办案理念,在几番劝说下,终将多余的4角6分退还到童某账户。在工作人员转款后,李涛再次电话联系到童某,询问是否收到法院退还的4角6分钱,董某回答道:“钱已经收到了,谢谢李法官,钱这么少,你们都这么认真,确实是想着我们老百姓、对我们老百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