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被执行人,在被峨眉山市法院执行局查封房产、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双重“紧箍咒”下,主动履行自身义务,该案顺利执结。
2月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支行向峨眉山市法院执行局申请恢复执行陈某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案件执行标的共计27万余元。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被执行人所在地的村、组多方查找被执行人下落,被执行人均未“露面”配合执行。
针对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双管齐下,一方面对被执行人位于四川省峨眉山市绥山镇的房产予以查封,限期腾退,并在其单元楼、小区张贴公告;另一方面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震慑力。
“法官,今天我过来交钱,请你把我从失信和限高的名单里面撤销吧,我现在银行账户也被冻结了,生活方方面面受限,实在是太不方便了。”最终,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找到申请执行人结清了借款,并到法院缴清了案件执行费,请求解除对其个人及房产所采取的执行措施。
随着教育整顿活动的深入开展,峨眉山市法院执行局进一步对有能力履行却躲避、拖延、阻碍执行的“老赖”施加压力,绝不妥协、不手软、零容忍,对其“人”、“物”采取强力措施,督促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张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