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谨向贵院执行局赵忠局长及各位法官道一声辛苦,感谢赵忠局长及各位法官在繁忙的案件执行中为我们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6月1日,峨眉山市法院执行局收到一封由申请执行当事人蒋某送来的感谢信,简单质朴的语言温暖着全体执行干警的心。
按时提醒,促执行人按约履行
2014年9月,蒋某的父亲乘坐刘某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身亡,2015年峨眉山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刘某、袁某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共计29万余元。2016年,蒋某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被执行人为农民,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赔偿金,经法院执行局多次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从2016年开始每年按时支付赔偿费2万元。
之后,为保证案件的顺利执行,维护死者家属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吴玥每年按时提醒被执行人按约履行并跟踪履行情况。
主动调解,促最终一次性履行
2021年,因双方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均有改变,申请执行人提出能否再行组织双方协商的请求。承办人吴玥虽已调离执行部门,但其急当事人所急,考虑到申请执行人远在外地,主动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的方式与被执行人联系,了解实际情况后同赵忠局长一道对其进行思想疏导,最终在被执行人的亲属自愿代为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促使双方达成新的执行和解协议,免去了申请执行人的舟车劳顿之苦。目前,该案已全部履行完毕,这起多年执行老案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获得了当事人由衷的感谢。
“ 执行工作是法院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维护当事人利益的关键环节,执行不到位,就无法获得群众的认可。”赵忠局长说道。这封字字饱含感激之情的信件,不仅是对全体执行干警工作的认可,更是峨眉山市法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