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执行法官上门送达“预处置房屋告知书”并耐心释法明理,敦促被执行人文某的儿子主动交纳现金241000元替父还债,涉及被执行人文某的7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翠屏区法院受理的申请人张某等人申请执行文某借款纠纷案件共7件,执行人员依法送达法律文书后,被执行人文某以各种理由消极履行。2021年5月,执行法官前往文某住所地调查,发现有一套房屋登记在文某和文某之子名下,当即予以查封。为尽快执结案件,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执行法官利用文某及文某之子下班后在家的时机,上门送达“预处置房屋告知书”,并耐心释法明理,告知两父子:“该房屋已被查封,若履行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拍卖房产,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法律威慑下,文某之子当场表示愿意积极筹钱替父还债。
5月24日,被执行人文某之子携带现金241000元来到法院,将其父涉及的七起案件案款全部结清。与此同时,法官将7起案件涉及的申请执行人通知来院,当场发放了执行案款。
政法教育整顿期间,翠屏区法院坚持把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启动“执行110”办案团队,推进“三统三分、三区六化”执行实质化,常态化开展专项执行行动,运用强制手段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案件执行难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据了解,今年1-5月,该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770人,限制高消费1021人次,司法拘留39人,执结执行案件1667件,执行到位案款4.68亿元。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谢泽蕴 杨著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