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拒绝校园暴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作者:龙妮娜 发布时间:2021-06-05 20:24:58

1.jpg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未来和民族的希望。然而,青少年时期,也是人生的危险期。加强对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是培养和造就新一代接班人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拒绝校园暴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近日,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法治宣讲员龙妮娜到市一小对该校六年级100余名学生上了一堂法治宣讲课。

2.jpg

宣讲员主要向同学们介绍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怎样预防校园欺凌,以及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15个刑事审判案例,为同学们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制课,课间,还以问答形式拉近与同学们之间的距离,诙谐的语言引得同学们时而沉思,时而开怀大笑,气氛非常热烈融洽。为使同学们进一步了解法律知识,宣讲员还带来了用卡通人物精心编制的预防未成年犯罪动漫宣传片,利用卡通人物形象,为同学们诠释哪些行为容易构成犯罪。同学们沉迷其中,看得津津有味。

通过此次法律宣讲,同学们了解了基本的法律知识,知晓了生活中不易被理解的犯罪行为,还教育了学生们不以大欺小,不以强欺弱,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帮助学生们树立学法、懂法、尊法、用法的意识,引导学生们树立正确的处事观和交友观,远离欺凌,共建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

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得到师生们的高度评价,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龙妮娜)


责任编辑:刘华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