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边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方式,顺利执结一起劳务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攀枝花市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盐边县交通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业务,并将该工程的支木工作分包给沈某和李某。2020年10月,彭某经人介绍到沈某和李某的木工班从事普通杂工工作,彭某在工地劳动时不慎被钢管砸伤左手,经治疗后鉴定为10级伤残。彭某就医疗费赔偿等问题与沈某和李某协商未果,遂向盐边法院提起诉讼。经法官了解案情后,进行多方调节,最终达成被告沈某和李某一次性给付彭某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31145元,被告攀枝花市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调节协议。文书生效后,被告沈某、李某和攀枝花市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均未履行义务,彭某遂向盐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多次督促其主动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始终拖延不履行。经执行法官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攀枝花市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有可供执行财产,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依法在线上冻结了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被申请人得知银行账户被冻结后,急忙联系案件承办法官,表示愿意立即履行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是整个司法程序中的重要一环,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否能及时兑现,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是否能有效提升,如果生效文书得不到执行,失信者逃脱惩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真正实现,司法公平正义也无从谈起。盐边法院努力打造构建诚信社会,筑牢制度的篱笆,以实实在在的举措让失信者处处受限,让守信者处处受益。 (窦佳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