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叙永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收到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的异地协同执行申请,叙永县人民法院积极配合并迅速组织精干力量,与兄弟法院执行干警共同前往被执行人魏某某户籍所在地叙永县天池镇高木村开展执行工作。
经了解,被执行人魏某某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困难,执行难度较大,叙永法院执行干警在协助执行过程中,主动联系当地村社干部,并在村支书的带领下一同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开展执行工作。在叙永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和当地村社干部四个小时的联动劝导下,被执行人魏某某当场兑现了10000元,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叙永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全国执行“一盘棋”理念,一直以来不断健全执行委托和异地协助执行机制,增强异地法院间沟通交流,形成执行合力,在节约大量司法资源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叙永县人民法院 何蔓 赵益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