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井研法院不断强化为民办实事意识,立足“三农”工作新发展特点,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植厚安居乐业沃土。坚决惩处妨碍农业发展、破坏农村稳定、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犯罪活动。依法对非法占用农地的2名个人进行刑事打击,审理严重侵害农民财产利益的盗窃、诈骗犯罪案件31件,挽回农民损失,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审结涉黑、涉恶案件各一起,判处罪犯12人;深入乡村开展扫黑除恶宣传25次,维护农村正常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让农村成为宜居宜业平安家园。
二是筑牢法治运行框架。切实审理好涉“三农”案件,推动落实好党的农村政策,促进乡村振兴。依法审理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212件,调撤208件,调撤率达98%,及时解除“僵尸”合同,促进耕地及时恢复利用。妥善审理涉水产养殖、苗木种植等领域专业合作社的纠纷6件,保障集体经济良好发展。快立快审农产品买卖、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86件,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行到位案款916.61万元,切实维护农民权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
三是打通健康发展脉络。健全农村矛盾纠纷化解网,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功能参与综合治理。推行联席会议制度及法庭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积极指导、参与人民调解工作。设立产业巡回法庭助力“百里柑橘产业环线”建设,在全县设7个镇级、3个村级巡回审判点,让法律服务向农村更深入一步。就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加强农业补贴款管理等提出司法建议2条,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植入新型发展理念。全力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模式。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乡村”,开展各类法治讲座12场次,“摆摊设点”发放与农村经济活动密切相关法律宣传资料1500余份,营造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氛围。广泛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引导人民群众崇德向善。开展《民法典》宣讲12次,对镇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等进行集中培训,推动基层自治能力提升。
(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