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攀枝花西区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审判庭收到一面由重庆邮寄来的锦旗“优质服务,尽心尽责;为民解忧,法官楷模”,当事人冉某在电话里不住地表示谢意:“真的太感谢何法官了,这么高效地帮我们化解了矛盾”。
5月7日,李小某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从2012月5月1日起每月支付其生活费1200元至年满18岁并补齐从2012年2月至2021年5月的生活费13.32万元,冉某系李小某的母亲,作为李小某的法定代理人实际参与本案的诉讼过程。李某得知自己被起诉后情绪激动,对法院的工作极不配合,他表示自己对孩子的探视权没有得到实现,现在自己经济困难更不可能支付抚养费。
考虑到家事案件的特殊性并且涉及未成年人,何法官秉着化解矛盾的宗旨积极向原、被告双方开展调解工作。在多次打电话询问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后,何法官认为解开双方心结的关键点是被告对孩子的探视权是否得到实现,于是决定开庭让双方面对面进行沟通,由于原告李小某和母亲冉某远在重庆,为减少当事人诉累,何法官决定使用云上法庭让冉某在重庆使用手机就能远程开庭。庭前,何法官通过电话耐心细致地指导冉某使用云上法庭程序,顺利远程开庭后,何法官再次询问孩子的探视问题,并从孩子的成长、父亲的责任、血缘的羁绊、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等几个方面释法明理,让双方成功放下心结,唤起内心深处的亲情。冉某和李某就目前自己的生活状况和实际困难进行了阐述、沟通,经过协商,双方就孩子的探视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冉某表示理解李某目前的处境,愿意给予李某充足的时间渡过目前的困难,将支付抚养费的时间延后,李某表示理解前妻抚养孩子的不易,愿意超出原告的诉讼请求支付抚养费25万元,但碍于目前经济困难希望支付时间能延后。冉某和李某表示非常感谢何法官的耐心调解,帮助他们化解了矛盾,守护了亲情。
该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审判庭致力于化解家矛盾、纠纷,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创新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守护家庭成员特别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家庭和睦、使社会和谐。(宋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