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中院快审团队法官王付兵在与案件当事人沟通中,当事人表示有调解意愿,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王法官即通过“云间庭审”系统,向各方当事人手机号推送网络庭审信息及专属登陆码,并指导当事人安装相关APP,告知线上调解的相关注意事项。
2月13日下午2时30分,上诉人余某与被上诉人郭某某、涂某某、被上诉人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两案,借助华宇云会议系统组织双方进行了在线询问、调解。
(以上即宜宾中院法官开展互联网调解工作的场景)
为有力应对“疫”情,积极满足群众司法活动需求,便利当事人的诉讼活动,宜宾中院积极拓展互联网诉讼服务活动渠道,通过“云间庭审”系统组织庭审及调解工作,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汇聚多方力量,连接多元解纷资源,合理配置共享,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跨时空、跨地域的一站式解决方案。为做到防疫、审判两不误,宜宾中院结合防疫形势、审判工作实际,加强信息化技术的运用,探索线上+线下结合,切实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一是拟定操作规程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新冠肺炎防疫期间有序推进民事案件非见面式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规范非见面式审理案件的操作规程,在保障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确保公正、高效审理案件。
二是依托信息技术平台
积极探索线上+线下案件审理模式,依托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互联网云端庭审、微信调解、e调解、微法院等平台切实便利当事人诉讼,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工作不停转、审判不停摆。
三是明确流程节点
互联网+操作规程,对涉及当事人常用、常见的网上操作流程节点,设置“温馨提示”,通过微信公众号、法院电子公示栏进行演示,引导当事人在疫情期间选择便捷、安全、高效的方式参与诉讼,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不松懈、司法为民不打烊。(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