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抚养费纠纷案在丹棱法院执行干警妥善执行下圆满解决。
2019年,何某、彭某因夫妻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后离婚,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彭某每月支付随母亲生活的儿子彭某某抚养费1000元,直至其独立生活为止。今年,彭某因何某阻拦,无法看望儿子,拒不支付两个月抚养费,何某遂到法院申请执行。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彭某,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告知不如约履行的后果,彭某称其看不到儿子不愿意支付抚养费。该案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官高度重视,根据办理此类案件的经验,认为不宜直接采取强制措施,以免加深子女父母的矛盾,对未成年人造成心理阴影,影响其健康成长。
为了化解当事人双方的心理纠葛,承办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刚开始被执行人抵触情绪极大,并不配合法院工作。而另一边,申请执行人何某以为法院已立案就能快速执行到位,多次责问法官为何还未处理妥当,认为法官执行不力,情绪非常激动。两面夹击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先耐心地向何某讲明执行案件的执行流程,表示法院一直在积极处理此案。而后,继续向被执行人彭某做思想工作,联系当地网格管理员,再次到被执行人家里当面沟通,围绕孩子与彭某交流,从有利于孩子的角度向其释法明理,并就看望孩子事宜同双方协调,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被执行人深受触动,从手机翻出儿子的照片,目光温暖纯粹,随后通过手机微信将2000元抚养费转账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何某。
(王柳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