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好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切实提高基层组织社会治理能力,近日,富顺县人民法院永年法庭法官到永年镇高河村,对新一届村组干部进行《民法典》及调解技能培训。
培训中,廖军法官针对《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涉及村组干部行使职能职责、化解矛盾纠纷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赖照循法官讲授了根据多年办案经验总结出的针对化解矛盾纠纷常用的调解技能、技巧、案例。现场村组干部全程认真听讲,并在培训结束后积极与法官进行交流互动,现场咨询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培训取得良好效果。
近年来,富顺法院充分依托派出法庭这个司法前沿阵地,通过设立法官指导调解工作室、广泛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讲等方式,积极融入乡村社会治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廖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