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6日,申请执行人李某收到一条短信息:“您尾号****卡,收入55000元”。激动万分的李某拨通了承办法官的电话:“我收到执行款了,感谢你,感谢丹棱法院……”
2018年,李某在四川某陶瓷公司车间工作时被压机压伤左脚,随即李某被送医救治,后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2019年8月13日,丹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调解书载明:四川某陶瓷公司支付李某工伤保险待遇(包含医疗费用)及经济补偿金共计8万元,此款在2019年10月31日前支付2万元,余款6万元在2020年3月31日前付清。此后,该公司支付了部分款项,但剩余55000元一直未予履行。
李某的工作是家中的主要经济来源,出院后暂时无法工作,且长期治疗需要比较大的开销,致使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迫于无奈,李某于2021年2月23日向丹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收到该案后,立即对被执行四川某瓷砖公司进行财产调查,查明被执行人系生产、销售陶瓷的企业,其名下的厂房、设备等已抵押于第三方,因行情、疫情等因素,经营状况每况愈下。
考虑到处置公司财产周期太长,既不能解决申请人燃眉之急,也不利于公司的正常运转,于是执行法官一遍遍地拨打电话、一次次地登门厂区。一方面向公司负责人释明,若不履行将处置公司资产,届时可能影响公司经营,拒不履行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措施;另一方面,考虑到公司的经营窘境,为企业有序发展,尽量做通李某思想工作,希望李某给予企业筹措资金的时间。功夫不负有心人,几次三番的努力终于促成双方在3月18日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约定由四川某瓷砖公司于2021年5月底将55000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李某。
协议达成后,执行法官十分关注案件履行情况,多次到企业督促生产,并催促其早日履行,告知其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5月26日,申请人李某的执行案款如约到账。
执行法官介绍,近年来,欠付工人工资、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等案件逐年增多,实践中大多数企业工人在主张合法权益中处于弱势,工人不能及时拿到工资或得到相应补偿,可能由此滋生更多的社会矛盾。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加大对申请人合法权益保护力度的同时,在法律规定范畴内,兼顾企业的良性发展,在充分尊重双方困难的基础上,善意引导双方向切合点不断靠近,往往会取得更好的办案效果。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