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失信大曝光”专项执行行动情况,并公布泸州两级法院部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会上,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何扬介绍,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季度一行动”工作要求,泸州两级法院第二季度正在开展“失信大曝光”专项行动。截至目前,两级法院已向市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次(期),其中法人747人,自然人2384人,删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次(期),其中法人476人,自然人2986人;两级法院通过国家、省、市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网络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473人次;同时,两级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还被推送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四川)、信用中国(泸州)等平台予以曝光,供公众免费检索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还接入泸州市信用联合奖惩系统,由全市66个市级部门、226个区县级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证、个人消费和子女就读高消费学校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通过失信曝光和联合惩戒工作,目前已有40个失信法人(组织)、225名失信自然人主动履行义务共计1633万元。两级法院还开展了对在运营失信黑名单企业修复承诺与整改退出工作,通过治理,有12家企业退出失信黑名单。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根据市中院制定的《关于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强化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曝光制度的实施意见》,会上公开曝光2021年第二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本次曝光共涉及自然人163人,法人或其他组织10个。具体情况详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公告(第二期)》。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泸州作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全国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正在不断完善诚信体系建设。泸州中院推出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制度作为其中的重要一环,自开展以来,在惩戒失信、褒扬诚信方面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泸州中院将始终坚持突出法律的强制性,深入开展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和联合信用惩戒工作,助力泸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推动泸州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争创全省和成渝地区经济副中心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