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边法院为解决两家停业企业系列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的农民工工资问题,积极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果乡派出所、红果彝族乡人民政府和两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共同协商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悉知,其中一家企业因受2012年“8·29”矿难影响,进入全面停产整顿状态,另一家企业因经营不善于2013年已停止生产,从而导致部分农民工工资无法及时兑现。
盐边法院院长田晓凯同志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出谋划策,一方面积极与各单位负责人到实地了解停产整顿企业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情况,另一方面与主要负责人通过联席会的方式协商农民工工资解决办法。经多次协商,两家企业均表示愿意配合法院,优先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其中一家企业表示,他们会抓紧时间恢复原先被破坏的地质环境,优先将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另一家企业表示,已征得该企业工厂设备抵押权人同意,愿意将部分工厂抵押设备的抵押资金优先拿出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与配合,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找到了重要突破口。盐边法院院长田晓凯同志也表示:“为民干实事,就要在‘实’字上做足文章,在‘干’上下足功夫。”
一份薪水,背后是一个家庭的生活来源和希望,对于农民工来讲,工资是养家费,是治病钱,也是实现全面小康的一份基本保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盐边法院一直以来重点关注的工作,盐边法院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优先执行,对执行到位的款物简化审批发放程序,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及时、足额的兑付。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福祉的基本工作理念已深深根植于每一位盐边法院干警心中。(窦佳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