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康定市法院执行局坚持从大局出发,创新工作思路,巧用“放水养鱼”的有效方法,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成功执结一起保证合同纠纷案,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服务了民营经济发展。
2014年6月,申请人甘孜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巴塘某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约定申请人为被执行人在巴塘农村信用社申请借款3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人,被执行人的借款用途为玛咖种植加工,借款期限为一年。申请人按照约定向银行履行了代偿义务,为保障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后被执行人由于前期经营不善导致后期无法按时偿还欠款,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案件依法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了解巴塘某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经过认真核查,发现该企业当时的状况根本无法一次性偿还300万欠款及利息,如果一味采取措施强制执行,势必对企业的发展产生影响。如何能帮助申请人尽快实现合法权益,又能帮助企业顺利度过难关,是执行干警极度想要解决的问题。为了能够对症下药,进一步缓解民营企业压力,促进经济发展,执行干警不辞辛苦,多次通知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按照执行流程,依法对被执行人办公场所进行活查封,保障其正常经营,并讲明拒不履行义务可能面临的惩戒措施及对企业经营造成的影响;另一方面从法、理、情等方面对申请人做工作,让其理解被执行人的困难,给其一定宽限期限。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现已全部履行完毕,该案顺利执结。
康定法院充分考虑被执行企业发展的艰辛,在不影响申请人实现权益的前提下,采取“放水养鱼”的策略,更好地践行了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程度实现了债权人的利益,有效保证了企业的生存空间,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饶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