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资中县人民法院邀请资中县水南实验学校40名师生旁听一起“假恋爱,真诈骗”的犯罪案件。
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26日,被告人陈某把自己虚构的“林某”介绍给被害人姜某,不久,二人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在此期间,陈某用“林某”名义以虚假的生意需要周转资金、亲属生病、自己受伤等理由骗取姜某4115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是坦白,并主动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本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判决结束后,法官提醒:网络交友需谨慎,注意保护自身个人隐私,千万不要轻易相信对方的花言巧语和被其表面行为所迷惑,认真核实其真实身份。在涉及财务问题时,不要轻信对象的任何借口、说辞。一旦遭遇诈骗,及时报警。
师生们表示,通过此次活动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法治的正义,生动地将实际案例和法律知识结合起来,增强了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