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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法院:“三深三实”打造“金融+公证+执行”品牌

来源: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李玲 发布时间:2021-05-21 14:18:27

宜宾法院积极致力于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联合市司法局、宜宾银保监分局共同打造“金融+公证+执行”的宜宾品牌,进一步发挥联动执行效力,有效推动企业走破产道路,有序退出市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升司法保障力度,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切实为企业办实事、为群众办实事。    

深化认识,切实推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到切实做好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办理,事关金融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事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事关诚信社会法治社会建设。要紧紧围绕中心大局,深度融入社会治理体系,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为宜宾如期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和加快建成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副中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深度联动,压实责任。严格压实联动执行协同单位工作职责,持续完善人民法院与金融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创新司法服务金融工作方式,用好全市信用惩戒与曝光平台,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用好“执转破”手段,集中化解涉金融领域的积案难案,推进涉金融债权案件的规范高效执行。全市法院成立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执行局局长为直接责任人的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办理的领导小组,常态化推进涉金融债权案件集中执行和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市法院涉金融债权和涉金融犯罪专项执行行动。分别建立人民法院、金融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市、县(区)两级协调联动机制,明确联络人,确保及时沟通,共同推进。

深入应用,做实成效。进一步加强 “金融+公证+执行”机制的深化应用,加大涉金融债权案件的联合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品牌效应,推动涉金融执行案件取得实效。全市法院强化与金融主管部门的沟通,协助金融机构清理逾期债权和涉金融执行案件情况,加强涉金融案件同一被执行人多法院执行案件的集中统一执行。以打造“金融+公证+执行”品牌为发端,聚焦执行联动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统筹解决地方或部门利益冲突、信息壁垒、经费保障等困难,继续探索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和信用修复制度,体现司法对社会关系的修复功能,切实担负起参与社会治理的重任,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构建主动作为、整合资源、关口前移、多元参与、综合施策、智慧治理、手段创新的司法治理大格局,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典型案例应用】 

叙州区法院:积极助力被执行企业破产重整成功 

为持续推进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叙州区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立足岗位,在执行中积极推动被执行企业宜宾仨益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进入执转破程序破产重整,近日,该企业破产重整成功,成为宜宾市法院系统首次被执行企业通过法院执转破程序破产重整成功的典型案例。

宜宾仨益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原是一家由4名股东共同投资1000万元于2011年4月15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混凝土、五金、建材以及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成立之初,公司效益良好,但受市场冲击以及股东及管理人纠纷致公司经营管理不善,于2016年起逐渐陷入债务困境,在叙州区法院以及其它多家法院陆续产生大批诉讼、仲裁案件。其中,债权人申请执行仨益公司案件进入叙州区法院执行达46件,申请执行总标的计1500余万元。其债务类型覆盖民工工资、运输合同、民间借贷、合伙等领域,其被执行资产仅有部分废旧机器设备且处置变现难。被执行人宜宾仨益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严重资不抵债,数量众多的债权人资金回收无望,特别是涉及民工工资40余万元不能兑现,该批执行案件陷入执行不能,债权人纷纷上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为更好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叙州区法院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由执行局局长牵头办理该批群体性执行案件。执行中,执行人员经过综合分析,认为该企业具有重整复活的基础条件,故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主动先后数次召集债权人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股东座谈,最终,经多方协调,案件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一致同意企业破产,并愿意积极配合推进破产重整。该批执行案件通过执转破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后,重整计划于去年11月被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实施后,各方合力配合,公司现在生产稳定,经营良好,已经走上发展盈利正轨,逐步按重整协议回收债权、兑现工资、依法上缴税款,被执行企业职工、股东以及广大债权人皆大欢喜。

该批执行案件,直接涉及债权人与职工近200人、金额1500余万元,破产重整成功后,案件申请人的债权得到履行,被执行企业得以生存发展,促进了职工就业与国家税收,有力维护了一方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筠连县法院:建立“三个台账” 妥善执行涉“煤”案件 

为有效化解筠连县域内煤矿企业关闭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筠连县人民法院因案施策,加强执行联动,建立三个台账,实行清单推进,妥善执结一系列涉煤矿企业案件,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建立民生案件台账,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全面梳理排查县域内关闭煤矿企业,将工资给付、工伤赔偿、青苗补偿、山地灾害赔偿等民生案件纳入优先处理范围,以每家关闭煤矿企业为单位,逐一细化案件台账,开展专项执行行动。与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政府建立长效沟通联络机制,动态了解中央、省、市、县四级关闭煤矿奖补资金拨付情况,对拨付到位资金及时采取执行措施,向申请执行人足额发放。近四年来,执行完毕关闭煤矿企业民生案件28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1500余万元。

二是建立普通债权案件台账,开展综合化解工作。建立关闭煤矿普通债权案件台账,对关闭煤矿奖补资金实际用途进行实时跟踪监管,跟进关闭煤矿企业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产能指标交易情况,督促关闭煤矿企业积极支付普通债权案款,不能全额支付的,依法按比例清偿。近四年来,执行完毕关闭煤矿企业普通债权案件8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2950余万元。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财产不足以全部清偿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启动“执转破”程序,进行破产清算,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截止目前,已报送“执转破”煤矿企业3家,有效化解普通债权案件30余件。

三是建立生产煤矿企业台账,注重执行和解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尚在生产的煤矿企业建立台账,根据生产经营和债务履行能力情况,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并督促煤矿企业在正常生产期间按承诺分期履行债务。对可能存在逃避执行的煤矿企业,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灵活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督促煤矿企业主动履行债务。截止目前,促成生产煤矿企业达成分期履行案件70余件,实现强制执行手段与善意文明执行深度融合,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李玲)

责任编辑:唐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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