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下午,当事人衣何某某将一面“持正义秉公执法 为百姓排忧解难”的锦旗送至甘洛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以表感谢。
该案申请执行人衣何某某与被执行人阿木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甘洛县人民法院立案强制执行,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对案件终结执行后查明,被执行人系美姑县洛莫依达乡子史村通村水泥路建设项目实际施工人,有未结算的工程款,得知这一线索,执行干警立即前往美姑县交通运输管理局进行核查,通过实地调查,被执行人有未结算的水泥工程款502 620.00元,甘洛县法院依法对工程款进行冻结。经多次与美姑县交通局协商,并向宁南雄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该公司无异议后,依法强制扣划502 620.00元,并及时将案款支付申请执行人。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这是甘洛县法院执行局获得的第二面锦旗。甘洛县法院持续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于执行工作始终,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用实际行动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这些锦旗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甘洛县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也是甘洛县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效果持续转化为执行工作成效的体现。(阿基沙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