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忙碌了一天的人们纷纷卸下工作的重担,享受属于自己的下班时光,然而峨眉山市法院家事调解室依然灯火通明,一起关于离婚纠纷的案件调解正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2021年3月,原告胡某向法院起诉离婚。收案后,被告李某一直在外省务工。本着便利、服务当事人的宗旨,家事调解员主动作为,通过微信、电话提前与双方沟通协商,原、被告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由于离婚纠纷涉及身份关系,案子虽委托了代理人,也需要被告本人亲自到庭。调解当天,在得知被告才从山东回来,第二天就要返回务工后,家事法庭的法官、特邀调解员、书记员主动牺牲个人下班时间, 一边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倾听诉求、了解意愿,一边等待当事人的到来。晚上10点,被告本人到达法院,通过特邀调解员耐心引导、倾情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双方的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及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避免了后续的纠纷及矛盾。考虑到被告第二天将再次外出务工,承办法官当场制发了调解书,案件得以圆满结案。此时,已经快到深夜11点了,双方当事人对法官加班加点、尽心尽责调解纠纷的行为表示深深的感谢和高度的赞扬。
面对家事案件审判的特殊性,峨眉山市法院始终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融入“柔性”办案理念,结合当事人的实际需求,主动加班加点耐心释法明理,彰显了“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的为民情怀。
(张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