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3日,四川泰禾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其厂区召开。会议由该案合议庭法官主持,泰禾公司管理人、泰禾公司代表、泰禾公司职工代表、审计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已申报债权的73户债权人等共计80余人到场参会。
会上,合议庭依法告知了债权人权利义务,宣读了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裁定书及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作了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乐山嘉泰会计师事务所通报了债务人财务审计情况。债权人审议并以票决的形式表决通过了相关《债权人委员会成员选任方案》《债权人会议对债权人委员会的授权方案》《债权人债委会议事规则》《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等五个议案,并依法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
该次会议顺利召开,为下一步破产清算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接下来,青神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破产审判职能,有序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债权人、债务人的利益最大化,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曾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