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依序铺开,“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如火如荼开展之际,甘洛县人民法院协助县政府办、农商银行,在立案前成功调处8起扶贫小额信贷。这8起涉扶贫信贷的成功化解,避免了银行和贫困户对簿公堂的尴尬,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金融扶贫作为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将金融资源定向、精准地配置到贫困地区人口的过程。甘洛县脱贫攻坚优异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以农商银行为代表的金额机构倾情付出。但极少数贫困贷款群众因对扶贫信贷的认知偏差,错将贷款当成补贴款,拒绝归还到期贷款。不归还贷款的群众相互效仿,形成观望效应,导致银行少量扶贫贷款无法收回。
2021年5月,农商行就8户贷款群众的起诉材料交到了法院立案庭。鉴于该案涉及贫困户的的特殊性,立案庭向院领导做了汇报。张建平院长指派立案庭人员具体负责,并就纠纷的调处给出了重要指示,要求承办人员提高政治站位,从全县的大局出发,将该类纠纷尽量化解在立案前。得到指示后,立案庭人员协同政府办、农商行相关人员一道,挨家挨户走访贷款贫困户。工作人员与贫困户说情理、讲法理,为贷款群众答疑解惑,帮助他们厘清认识误区,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及败诉后限高拉黑等执行措施。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8户涉贷贫困户主动向农商行承诺了还款时间。
本次8起涉扶贫信贷纷争的成功化解,是近几年甘洛县法院不断增强主动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积极融入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的缩影。甘洛法院上下形成了用人民群众的认可度、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政治站位的高低的检验标准。认识是实践的先导,在正确理念的指引,甘洛法院在脱贫攻坚、森林草原防灭火、涉扶贫信贷催收等事关全县大局的中心工作中,都取得了不俗的成绩,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阿基沙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