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我为群众办实事】政策宣讲进村户 防火意识入民心

来源:金阳县人民法院 作者:石一依作 发布时间:2021-05-12 16:19:13

为提高群众森林草原防灭火思想认识,从根源处遏制火情火灾多发频发势头,近日,金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洪古哈和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卢剑波按照党组书记、院长董旺丹的安排部署,带领法院干警下沉青松乡走村入户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政策宣讲。

11.jpg


党组成员、副院长罗洪古哈和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卢剑波深入青松乡各村,逐村逐户进行宣传,按照“边摸排、边划线、边宣讲”的原则,发布张贴“封山禁火”公告,向群众讲清“火险区、火警线”范围和管控要求、“十户联保”的具体要求,重点对“林边村、林缘户、林中人”进行反复宣传教育,告知其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要性、紧迫性及火灾火情发生的严重危害性。全乡村民现场签订了承诺书。

12.jpg

金阳县人民法院采取扎实过细的宣讲措施,切实做好群众疏导解释,让群众从内心深处拥护封山管控,实现“要我不进山”到“自觉不进山”的思想转变。

13.jpg

向群众宣讲防灭火政策结束后,党组成员、副院长罗洪古哈和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卢剑波全面统筹安排巡山护林员、包保干部、村组干部等各方力量,加强昼夜不间断巡护、防火卡点24小时轮守、“林边村、林缘户、林中人”蹲点值守的管理。(石一依作)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