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江市中区人民法院宣判了被告人贺某某、胡某某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贺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贺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二被告人在上诉期内未上诉,该案现已生效。
近年来,市中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毒品犯罪,以三项举措为抓手,积极延伸司法审判职能,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坚持“宽+严”政策,重拳打击毒品犯罪。坚持宽严相济,严格区分,重点打击。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从犯,有悔改表现的,积极适用认罪认罚制度,适度从宽、罚当其罪;对严重毒品犯罪分子坚决从严惩处,将职业毒贩、主犯、累犯、再犯、容留吸毒犯罪等主观恶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加大财产刑判处和追缴力度,依法追缴毒品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充分适用罚金刑、没收财产刑,定期清理判处罚金、没收财产未执行案件,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剥离罪犯再犯罪的经济能力。
用活“请+进”宣传,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以庭审为依托,着力开展禁毒宣教工作,充分利用我市开庭说法栏目、新媒体庭审直播、巡回审判、邀请青少年参与旁听毒品类案件等方式,以个案为宣判突破点,寓教于案。依托“五进”工作机制,到社区、校园、机关单位等开展禁毒专题法制讲座,启迪人民群众认清毒品的危害,动员全社会力量抵御毒品侵害,参与禁毒斗争。重视未成年人的禁毒教育宣传,加强家庭、学校禁毒教育的合作,用鲜活案例、生动讲课,警示青少年拒毒防毒。
加强“上+下”协同,合力打击毒品犯罪。在区政法委的领导下,建立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解决毒品案件中普遍存在的疑难问题,共同研究打击毒品犯罪的对策和机制,对毒品案件审理中发现的不规范侦查取证行为及时发送司法建议、相关函12份,促使毒品犯罪案件证据搜集规范、全面,审查起诉及时、有力,形成打击毒品犯罪的工作合力。